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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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团字【2013】0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与2012年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1 浏览量:

    院团字[2013]04号

    各系(院)团总支:

    为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按照《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1号)要求,为持续推进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校大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的大力开展,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邵阳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并对2012年度邵阳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向雷锋同志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从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1.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引导大学生主动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1)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文化服务、权益维护;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服务,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

    (2)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公共秩序、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服务社区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努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3)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清洁城乡卫生、主动爱绿护绿。

    2.“我的中国梦”微电影创作实践活动

    旨在鼓励大学生投身到各类德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切身的体会和独特的视角,在下列题材中任选一项创作,再以人人喜欢、形式新颖的微电影(时长5--15分钟)记录下来,展示出来,实现自我教育。

    (1)大美湖南类

    ①展现家乡之美 ②生态环境变化之美 ③绿色经济发展之美 ④校园景致人文之美 ⑤畅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美。

    (2)风尚类

    记录身边的感动和最美风尚,可人物可集体

    ①反映人物爱国、厚德 ②反映人物勤劳、尽责 ③反映人物奉献、善为

    ④反映人物励志、感恩 ⑤反映班级、团体、个人在学习上、科研上的积极进取、攻坚克难。

    (3)生活类

    展现在改革开放和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 ①湖湘热土最幸福、最时尚的生活风貌和生活方式 ②展现我省纯朴、多姿多彩的民俗、民风、民情 ③展现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奋斗历程,最令人感怀的生存变迁 ④展现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社团活动。

    (4)梦想类

    ①展现个人在追逐人生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憧憬美好明天的“草根梦”

    ②展现我省在“十二五”规划中,富民强省的发展梦 ③畅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只受理邵阳学院在籍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2、本项目立项工作需在学校校内德育实践项目广泛实施的基础上开展,只立项学生自主组织的、人数规模不太大的德育实践项目。

    3、所有申报团队均应聘有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4、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5、学校会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6、以前年度立项德育实践项目未结题验收者,这次不能申报。

    四、立项标准

    1、项目实施能达到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目标。

    2、项目方案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

    3、项目申请请者具备实施项目能力。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名额与程序。各系申报名额不限,所有申报团队需上交《邵阳学院大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邵阳学院大学生“我的中国梦”微电影创作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系初选后上报学校,学校按照申报名额在校内项目中择优推荐到省,省里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文立项。

    2、经费资助。对校级立项的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学校资助一定经费;对省级立项的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省里及学校资助一定经费;校级和省级同时申报成功按省级资助标准。资助经费下拨至学校账户,由项目负责人领取与报销。

    3、验收与备案。2012年度完成立项的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验收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送至院团委。2013年申报成功的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于2014年4月报送至院团委。

    2013年有意申报的系(院),请将申报材料统一筛选后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邵阳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档发至团委邮箱syxytw@126.com。(联系人:彭锴0739-5431792)

    共青团邵阳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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