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联[2016]04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邵阳学院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96号)的通知要求,激发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大力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营造更加浓厚的学生科研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和能力。2016年,学校继续开展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项目将从确定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大一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还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必须要有项目导师进行指导。
2、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
3、拟申报项目每个指导老师最多可以指导2个项目,如以前指导的项目有超过1项未结题的,不能指导新的项目。
4、申报立项的课题个人主持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一个,个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以前年度立项课题未结题者,这次不能申报。
5、申报项目要求有新意、研究方案可行、技术路线科学、目标明确,体现大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侧重解决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项目类别及说明
1、申报立项的课题分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研究类型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
2、科技发明制作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项目,即理工农医学类研究项目;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即发明制作。
四、项目研究时间、经费资助及结题
1、确定为校级项目的,研究时间:1年(从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
2、校级项目经费资助标准:科技发明制作1000—1200元;自然科学(含管理科学)800—1000元;哲学社会科学600—800元,经费及项目管理具体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获得省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校级项目的经费资助,其经费管理及结题要求按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3、结题时间及要求: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经学校评审委员会验收合格方可结题。
五、工作要求
1、各系教学、科研、学工要三线合一组织师生动员大会,学习学校与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使师生认识到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活动的重要意义。
2、申报以系为单位组织,各系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加强对项目的选拔与推荐,择优推荐项目上报学校。各系推荐的项目须填写(用电脑打印,Word格式)学校统一制作发放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于3月31日前交团委,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yxytw@126.com)。跨系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系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定2016年度邵阳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再从中择优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校级项目申报表请到邵阳学院团委网站(http://www2.hnsyu.net/youth/)下载。
3、各系需上交的材料有: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请注意签字盖章后按时提交。
附件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附件2:邵阳学院2016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邵阳学院委员会 邵阳学院教务处 邵阳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