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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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团字【2013】02号 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2013年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1 浏览量:

    院团字[2013] 02号

    各系团总支:

    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对推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和谐校园构建有着积极作用。根据《团章》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通过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和评价每个团员在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参加团的活动、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帮助后进,处理不合格团员,努力提高团员素质,争做优秀的共青团员。

    二、评议时间

    3月15日-4月2日

    三、评议对象:

    全院团员青年

    四、评议内容:

    以支部为单位,先由团员向团小组就自我总结、个人自评方面进行汇报,再由团小组团员进行评议后报团总支。评议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团员进行检查:

    1、政治上是否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宣传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是否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4、是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规团纪、大学生行为规范,是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5、是否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五、评议基本方法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在院团委、各系团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1、学习教育。对团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团员标准、履行团员义务、增强团员意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的基本知识、团规团纪为主,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进行教育。

    2、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团员标准,书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上年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的改正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

    (1)、以团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评议。由团员公开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小组其他成员根据被评议团员的总结内容及其一贯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各团小组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本小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团支部委员会。

    (2)、团支部在团小组互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大会,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根据院团委下达的指标,确定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并评选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

    (3)、评议结果由支部签署评定意见后报分院团总支审查,分院团总支通过审查,对每个团员做出是优秀、合格、经帮助能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对优秀团员进行3天公示,公示通过后报院团委审批。

    4、年度团籍注册。评议期间,各团总支将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证集中起来,到院团委组织部集中注册。同时清理团费收缴情况,做好团员证补发、注销、回收工作。对于未缴纳团费的团员,如经教育仍不能按规定及时缴纳团费,一律不予团籍注册,并按《团章》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做好团员信息采集工作。

    5、对于未按时上缴团费、从不参加团活动的团员,对其进行限期整改,推迟三个月进行团籍注册,对于三个月内仍未有成效者,不予注册,视为不合格团员。对不合格团员,给予留团察看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拟定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后报分院团总支、院团委审批。

    各团总支要将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照有关条例,评选出先进个人。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邵阳学院2013年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登记表》,并报团总支签署意见后上交院团委作为本年度优秀团员评审核实依据,所有材料于4月2号前交院团委组织部。

    附:邵阳学院2013年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登记表

    共青团邵阳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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